12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污染環境案。6名被告人將危廢油液直排長江,被法院以污染環境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拘役四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工廠搬遷 有人上門承攬廢水處置
重慶新興齒輪有限公司原址位于北碚區,是一家主營制造汽車、摩托車配件的工廠,在以往的生產中,產生了大量廢礦物油、廢潤滑油等危廢排放物。
去年11月,該公司因搬遷新廠,需要對其污水處理站中存放的52.54噸含油廢水進行處理。
得知這一消息后,游走在機械廠和廢品回收企業間的“串串”劉某找到新興公司后勤主管陳某廷,主動承攬含油廢水處理工作,并承諾事后給予陳某廷好處費。
小標)無人收購 承攬人示意駕駛員自行處置
雙方達成一致后,劉某采集了廢水樣品,安排駕駛員陳某江去尋找處置公司。
然而在幾經詢問后發現,無人愿意收購處置。劉某得知這一情況后,便示意陳某江自行處置。
去年11月26日晚,陳某江邀約鄒某等三名駕駛員,駕駛四輛貨車將52.54噸含油廢水轉運至九龍坡區黃桷坪的一個廢棄宿舍附近。
凌晨傾倒 油污在長江形成污染帶
27日凌晨,四人用電機泵將一輛車里的含油廢水抽出后,傾倒至宿舍附近的一個廢棄化糞池里。直至凌晨五時許,共傾倒含油廢水13噸。
可他們卻不知道,該廢棄化糞池與長江相通,幾人傾倒的含油廢水通過管路流入了長江之中。
11月27日8時許,四名駕駛員還未來得及傾倒其余三車廢水,大量的漆黑油污就已漂浮在江面上,格外引人注目。
雷霆出擊 執法人員現場抓獲傾廢人
接群眾舉報后,趕赴現場的公安和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當場將四人抓獲。經鑒定,傾倒的含油廢水屬于危險廢物,將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危害。
案發后,相關部門迅速處置,第一時間遏制了油污在長江大面積擴散。新興公司也積極償付本案應急處置措施費用、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等共計人民幣95萬余元。
小標)法庭審理 六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江等四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轉運危險廢物52.54噸,其中非法傾倒約13噸,嚴重污染環境,已構成污染環境罪。
劉某、陳某廷將危險廢物交由無經營許可的陳某江處置,造成污染環境的嚴重后果,依法應以污染環境罪共同犯罪論處。
6名被告人認罪認罰且自愿交納生態修復金修復生態環境,可酌情從輕處罰。但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導致長江受到污染,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危害性較大。
綜上,江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江有期徒刑十個月;對陳某廷以污染環境罪與之前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其余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五個月至四個月不等。六名被告人均并處罰金1萬元。
法官點評>>>
對長江造成污染,不但會影響周邊居民的生存環境,危及人民的生命健康,還會影響到周邊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發展,是對長江生態安全的破壞。
本案中,陳某江等人傾倒含油廢水入江,導致入江混勻處石油類超標高達31.4倍,而事故發生地下游2.5千米處就是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長江和尚山水源地取水口,涉及100萬群眾的飲水安全。若非處置及時,將造成嚴重后果。這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取不正當的利益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